|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浏览数:33次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8号(关于2021年自澳大利亚进口两类农产品触发水平数量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和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我国对自澳大利亚进口的两类8个税号农产品(以下简称两类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现将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两类农产品进口时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7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两类农产品适用协定税率进口数量和2021年度进口触发水平数量情况表.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25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联系人:徐康 电 话:0512-69991331 微信公众号:sipcba 邮 箱:xukang@sipcba.com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