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报关协会
苏州工业园区办事处

园区海关关于社会信用代码变更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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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转批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要求,自2015年10月1日起,工商部门在全国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

 2016年3月30日起,海关总署对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修订,对H2010通关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企业在办理进出口报关时,可以选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进行申报。为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社会信用代码由工商部门发放,结合“三证合一”工作统一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

工业园区在海关登记注册过的报关单位(进出口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需要先去工商部门换领“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然后至园区海关将社会信用代码维护至海关企业管理系统。(新版营业执照编号即为18位社会信用代码,维护好之后才能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申报)。

 2、办理该项业务须携带两个证件原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新版新业执照副本

 3、办理时限:截至2017年底前,原10位数海关编码仍可以使用,该编码和社会信用代码可以自行二选一使用,因此希望企业不必着急,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时间办理,办理早晚都不会影响海关业务。

 4、进出口收发货人若有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变更业务,可以一并办理(变更法人代表还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办理地址:苏州大道西262号 海关大楼4楼业务大厅企业管理窗口。当场可办结。

 友情提示:海关企管系统维护好后,电子口岸卡也需要变更,办理地址在南京数据分中心咨询电话:025-96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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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康      电 话:0512-69991331        微信公众号:sipc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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